关于印发《中药材扶持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中药材扶持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
工信部消费〔2011〕54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中药材扶持项目管理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有关规定,我部制定了《中药材扶持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实施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