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材产业扶贫行动计划(2017—2020年)
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序号 |
工作任务 |
负责单位 |
时间进度 |
1 |
编制贫困县药材种植推荐目录,指导贫困县因地制宜、科学布局中药材产业发展 |
中医药局、扶贫办、农业部(列第一位者为牵头单位,下同) |
2017年8月底前完成编制 |
2 |
支持中药企业建设“中药材产业扶贫示范基地” |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医药局、扶贫办、农业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分别负责 |
持续实施 |
3 |
开展“百企帮百县”活动,推动百家以上医药企业到贫困县设立“定制药园”作为原料药材供应基地 |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医药局分别负责 |
持续实施 |
4 |
公立中医医院优先采购以“定制药园”中药材为主要原料的药品(含中药饮片)。 |
中医药局 |
持续实施 |
5 |
支持集中连片贫困地区建设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 |
农业部、扶贫办、中医药局 |
持续实施 |
6 |
开展道地药材、中药材商品规格等级、示范基地建设等标准规范的制定, |
中医药局、扶贫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 |
持续实施 |
7 |
指导贫困地区开展道地药材品牌建设,开展“中药材产业扶贫示范基地”认定 |
中医药局、扶贫办、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
持续实施 |
8 |
开发一批具有地域特色的中医药健康旅游产品和线路,建设一批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 |
中医药局 |
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
9 |
充分发挥农业服务中心、中药资源动态监测信息和技术服务体系等服务机构的作用 |
农业部、中医药局分别负责 |
持续实施 |
10 |
在中药材主产区建设一批中药材种植信息监测站点,逐步构建贫困地区中药材种植溯源体系 |
中医药局 |
持续实施 |
11 |
构建技术培训平台 |
农业部、中医药局分别负责 |
持续实施 |
12 |
鼓励金融机构创新符合贫困地区中药材产业发展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 |
扶贫办、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部、中医药局 |
持续实施 |
13 |
农业政策性银行应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
持续实施 |
14 |
积极宣传推介贫困地区中药材产品,组织企业参加国内外各种中药博览会、药品展销会、中医药产业发展大会、主要产品文化节、中医药研讨会等活动 |
中医药局、扶贫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
持续实施 |
15 |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在中药材产业扶贫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
中医药局、扶贫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
2020年底前 |